宁波镇海区:解除临时封闭管理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时间:2021-12-20   阅读:725

关于镇海区解除临时封闭管理

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一、自12月19日15时起,解除镇海区除封控区和管控区外临时封闭管理措施;镇海区应急响应等级从Ⅰ级调整为Ⅱ级。城市客、货运正常通行,公交班线15时起逐步恢复运行, 轨道交通20日起恢复运营(清水浦、五里牌、枫园三个站点暂停上下客)。 不再执行每户两天一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的规定。各类商贸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中小学有序恢复教学。

各村(社区)继续管好“小门”,全区文化、体育、娱乐、景区、宗教等人员集聚场所继续关停,养老机构继续暂停探视。零售药店一律不得销售退热、抗生素等药品。 居民外出需佩戴口罩。人员相对集聚的工作场所,必须每天两次全域消毒,规范垃圾处置。进入医疗机构、商超、农贸市场、饭店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将蛟川街道俞范东路-镇骆路-中官路-绕城高速金江路围合的4.2平方公里区域划为封控区;将蛟川街道雄镇路以南(除封控区外)区域划为管控区。 两个区域继续实施封闭管理。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人员聚集。

三、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等尽量采用线上方式,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会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仔细做好人员的健康排查。50人以上的会议和活动,须向区防控办报备。“红事”继续停办,“白事”一律简办。

四、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镇返镇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 建筑工人集中居住地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加强环境消杀。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强化自主排摸,发现健康码和体温异常人员及时报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五、对密接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进入集中隔离点起14天内,第1、3、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前开展双采双检,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解除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在第2、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避免流动。 以上密接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若无居住条件或居住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可申请在原集中隔离点完成7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所在村(社区)和集中隔离点按规定做好居家健康观察的各项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对次密接人员实施“7+7”健康管理措施, 进入集中隔离点起7天内,第1、3、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前开展双采双检,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解除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在第2、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避免流动。次密接人员若解除集中隔离后无居住条件或居住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应接受集中居住点安置。所在村(社区)和集中居住点按规定做好居家健康观察的各项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宁波市镇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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