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十四五”期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人缓解住房困难

时间:2022-01-11   阅读:737

2022年1月11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和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方面,要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同时,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以下是发布会文字实录: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邢慧娜: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已经国务院审议批复,并正式印发。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规划》有关情况,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先生、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晁桂明先生、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李邦华先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常海莉女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先生、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司长宋莉女士。下面,先请欧晓理先生作情况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 欧晓理: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民生需求,织就密实的民生保障网。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要合理区分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十四五”规划《纲要》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了《“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在“十四五”规划之前,我们用了三个五年规划,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们在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持续推进均等化发展目标的基础上,首次将覆盖面更广、服务内容更丰富、需求层次更高的非基本公共服务也纳入规划,提出普惠性发展方向,推动养老托育、普惠性幼儿园等非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为了适应公共服务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的需要,《规划》还将能够与公共服务密切配合、有序衔接的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同步纳入规划范围,培育供给主体、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今后公共服务进一步发展提升的蓄水池。

根据上述考虑,《规划》将整个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基本与非基本进行分类,以政府在服务供给上的不同权责作为逻辑主线,系统谋划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九个领域的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设计了22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有7项,预期性指标有15项。总的来说,“十四五”时期,对于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就是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提升均等化水平,让各地享有的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对于非基本公共服务,要积极推动政府、社会、市场多元参与,围绕托育、学前教育、县域普通高中、养老、医疗、住房等6大领域,快速增加人民群众负担得起的普惠性服务供给,供需矛盾明显缓解。对于生活服务,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品牌化标准化建设,高品质多样化的服务供给不断丰富,既促进消费、满足群众需求,又为今后公共服务提档升级蓄势储能。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规划》各项任务举措贯彻落实工作,做到任务有实招、工作有实效、群众有实感。

我就先介绍这些,下面我和我的同事一起来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注意到《“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有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三个核心概念,请问如何理解这三个概念?划分这三个领域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划分?谢谢。

欧晓理: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刚才你的提问抓到了这个《规划》的关键和核心。将公共服务区分为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应该说是我们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出的治理能力的理论创新,也是社会建设的实践创新。区分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的主要依据有两个:一是依据政府、社会、个人的权责关系,尤其是政府在服务供给方面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二是依据公民个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层次进行划分。具体而言,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保障服务供给的主要责任。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给予一定的支持政策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生活服务则是为了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完全由市场供给,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这里需要强调一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之间的边界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水平和质量都将稳步有序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公共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

《规划》的新变化,一是为了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需要。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期待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我们需要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的基础之上,把涉及面更广、供需矛盾更突出的非基本公共服务纳入《规划》,加快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同时丰富生活服务供给,多管齐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二是为了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政府财力有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为确保把有限的资源用到广大人民群众最急需、最困难、最迫切的领域,《规划》系统梳理了社会事业各领域的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边界和发展重点,明确政府在服务供给上的不同权责,有利于引导各地区各部门从根子上厘清权责边界、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分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既让各级人民政府对公共服务“优先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案头有帐”,又可以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所享有的公共服务能够“心中有数”。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中新社记者:

我们注意到,《规划》明确了住有所居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请问在提供这些公共服务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十四五”期间有何工作考虑?谢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 潘伟:

谢谢你的提问。《“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明确了住有所居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公积金。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个重点城市2021年筹集93.6万套(间),预计可帮助2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同时,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定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是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改造提升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加快改善居民居住条件。2019-2021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4万个、惠及居民2000多万户。各地着力改造提升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积极加装电梯、配建停车场(库)等,结合改造发展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

三是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全国790万户、2568万贫困群众的危房得到改造;同步支持了1075万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群体改造危房;2341.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是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作用,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截至去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超过1.5亿人,累计支持2200多万人提取用于租房,发放贷款帮助6000多万人购房。相继建成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转移接续平台和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为缴存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同时,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是针对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住房改善需求,创新金融支持方式,落实闲置土地利用、存量房屋用途调整等政策,加快形成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制。“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约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精准识别保障对象,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

四是多种手段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让更多就业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服务;优化使用政策,支持缴存人租购并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公共服务面临着新需求与新挑战。请问《规划》如何统筹建设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公共服务体系?在服务老年人方面又做了哪些安排?谢谢。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 李邦华:

谢谢你的提问。大家从《规划》中能看到,养老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十三五”时期的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的养老服务的内容篇幅大幅增加,系统性进一步提升,引领性也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了党中央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部署,也是积极回应了老龄化社会对公共服务的新挑战和新需求。

《规划》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角度,对兜底性养老服务、普惠性养老服务和生活性养老服务进行了分类指导,更加有助于我们精准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也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和市场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不同职责定位和功能作用。

在兜底性养老服务方面,《规划》强调政府要承担供给的主要责任,提出要实施特困人员的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提高托底保障能力,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向低保、低保边缘、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和无偿集中托养服务。

在普惠性养老服务方面,《规划》强调政府要支持增加供给,提出要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设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推进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普惠养老服务等方面。同时提出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福利水平。

在生活性养老服务方面,《规划》提出要促进养老服务与相关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促进养老企业的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同时经济和社会效益都比较显著的产业集群和聚集区。

下一步,民政部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做好《规划》的实施,重点推进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尤其是研究制定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一步加快兜底性、普惠性养老服务的发展和制度设计,重点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的服务和保障,创新居家社区机构的养老服务模式,同时也要加强养老服务监管,让老年人安心,促进生活性养老服务的发展,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应该说,这个《规划》立足于“十三五”实施的基础,对新时代养老服务的发展做了很好的补充。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

“十四五”时期,随着适龄人口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的变化,将如何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公共服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优质教育服务?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 晁桂明:

感谢您的提问。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公共服务,既是这次《“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明确部署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方面。总的考虑,“十四五”期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快推进。

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各地适应生育政策调整,以县为单位优化普惠性幼儿园的布局规划。在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农村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管理,加快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同时,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完善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全国96.8%的县(区)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实施《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健全义务教育的政策保障体系,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推动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实现教育资源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指导各地完善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保障足够的公办学校学位供给。统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相关项目,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切实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推动县域内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实现优秀骨干教师在校际间均衡配置。

三是大力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质量。县域普通高中作为县域基础教育的龙头,对带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以及培养输送优秀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促进县中的整体提升发展,《规划》已经作出了明确部署,重点是两方面:一方面,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省级招生工作统筹,落实地市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坚决遏制优质生源过度流失。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另一方面,要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落实规划的部署,加大县中脱管帮扶力度。教育部将依托相关部属高校托管100所县中,组织东部发达地区面向西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对口帮扶。总的考虑,就是以县中的高质量发展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上游新闻记者:

《规划》提出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请问“十四五”期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均等化?谢谢。

欧晓理: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十三五”以来,我们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持续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中西部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城乡之间制度性的差异明显减少,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城乡区域人群中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到的,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的部署要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坚持以促进机会均等为核心,推动实现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为此,重点要做好“健标准、补短板、提效能”这三方面的工作。所谓“健标准”,就是要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有保障、文体服务有保障等民生保障目标,不断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达标,并实现动态调整。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一个要做的工作。

第二个要做的工作是“补短板”,就是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软硬件短板和弱项。

第三个是“提效能”,即系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要科学谋划改革创新,统筹规划公共服务的设施布局,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健全公共服务要素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规划》提到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请问我国在保障儿童的幼有所育、病有所医方面开展了哪些公共服务?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打算?谢谢。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司长 宋莉:

谢谢您的提问。保障儿童幼有所育、病有所医是民生之关切,关乎儿童健康、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和民族未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坚持卫生健康事业公益性,不断强化儿童健康服务与管理,努力保障儿童幼有所育、病有所医。

一是不断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近年来涵盖婚前、孕前、孕期、产后、儿童五个重要生命时期,“一条龙”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链条不断健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0-6岁儿童健康管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预防接种等内容。202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2.9%,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1.8%。

二是加强儿童重大疾病防治。针对影响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相继实施了系列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像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地中海贫血防控等项目。联合有关部门扩大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病种范围,不断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保障水平。

三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19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发展改革委制定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试点方案,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新增普惠托位16.1万个。制定印发托育机构建设管理系列文件,为各地托育机构建设提供政策指导和保障。

经过多措并举、不懈努力,我国儿童健康状况不断改善,6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7%以下,低体重率降至5%以下,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至5.4‰和7.5‰,儿童健康核心指标优于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补齐儿童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一是进一步增加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供给。强化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基层儿童保健医师专业服务水平。强基层、建机制,在县域内夯实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推进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公平可及、系统连续、均衡发展。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持续强化儿童疾病防治工作。将继续推进包括0-6岁儿童健康管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以出生缺陷、肥胖、贫血、视力不良、脊柱侧弯、儿童孤独症、听力障碍等影响儿童健康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完善早筛查、早诊断和早干预服务模式。持续加强儿童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有效防治。

三是不断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指导各地大力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安全、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强化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化管理,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与健康管理人才培养,到2025年,努力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托育服务新需求。谢谢。

中国县域经济报记者: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教师队伍不稳定、优质生源流失是欠发达地区县中面临的普遍问题。对此,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提出,严禁高中学校进行跨行政区域招生的建议,为县中挽留生源,请问“十四五”时期,是否会对高中学校招生进行限制?在提高教师待遇、提升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方面将有哪些举措?谢谢。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 晁桂明:

谢谢您的提问,您提出的教师队伍不稳定、优质生源流失问题,是近年来县中面临的普遍问题,也是这次“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特别关注的问题,特别部署了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的工作。

去年12月,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了《“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对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作出了整体的谋划和部署,总体来讲还是要整体提升县域普通高中的发展水平、办学质量。

在招生管理方面,《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各地要在落实县级招生管理责任的基础上,切实强化省级统筹责任和地市主体责任,严格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落实“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政策。除此之外,也在进一步通过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化管理。要求各地全面建立地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省级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管理,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

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大县中教师的补充力度。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的相关规定,依照标准条件及时补充县中教师。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加大县中教师培养力度,也就是我们说的“优师计划”。二是健全县中教师激励机制。要求各地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三是严禁抢挖县中优秀教师。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最后是提高县中教师队伍素质。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县中校长和教师骨干示范培训,省级组织县中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促进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

我们看到《规划》提到说要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我们想请问一下,对此是如何考虑的?谢谢。

潘伟:

谢谢你的提问。灵活就业人员是2亿人的庞大群体,这部分人的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覆盖面,帮助这一群体在城市安居稳业,激发新经济主体的活力。去年,按照国务院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相关部署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6个城市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引导和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享受相应的权益。从试点的情况来看,目前运行平稳,受到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广泛欢迎。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稳步推进试点相关工作,使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惠及到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谢谢。

新华社记者:

我们注意到,《规划》对就业、社保和人才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并提到下一步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请问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和具体安排?谢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 常海莉:

谢谢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十四五”时期,我们将以“构建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均等可及、优质高效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持续完善服务制度,提升服务能力,增加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标准化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的重要手段,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去年3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人社部等20个部门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在国家层面清晰划定了人社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和底线标准。《“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要组织开展人社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了贯彻上述要求,我们选取了吉林、浙江、湖北、海南、四川、重庆、云南7个省(市)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主要考虑这7个省(市)在地域分布上兼顾了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基础相对较好,对标准化重视程度高,具有开展试点的有利条件。试点层级覆盖省、市、县三级,试点类型包括综合试点、专项试点和区域协同试点。

本次试点重点围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确定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5个方面涉及人社领域的18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开展国家标准的落地实施,具体包括:一是制定事项清单。我们将18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细化为116个具体服务事项,以此作为人社部门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的依据。二是细化实施标准。各地依据国家标准和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质量和待遇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应享受的服务“应有尽有,承诺必达”,应享受的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三是强化共享协同。通过标准化促进各级人社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四是动态调整公开。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发展需要、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对人社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对象、标准水平等适时作出调整。

本次试点实施周期为一年。试点结束后将开展总结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提升人社系统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使人民群众无论身在何处,都能方便快捷地享有大致均等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对人社服务的满意度持续提高,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

《规划》提出要坚持财力可负担、服务可持续的底线要求。请问《规划》如何指导地方避免落入福利陷阱?对于公共服务的政府责任边界将如何确定?谢谢。

欧晓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福利水平的提高必须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措并举推动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现同频共振,确保民生改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为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明确公共服务体系中政府的权责边界,因此《“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明确了三项举措:一是明确不同权责。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主要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非基本公共服务则需要政府、社会、公民个人承担。二是强化基本保障。通过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及各地的具体实施标准,明确现阶段政府承诺兜底保障的范围,让各级政府对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引导各地更加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三是严格财力评估。《规划》在明确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的同时,也明确提出,各地在基本公共服务增项、提标、扩面的时候,都必须根据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谢谢。

香港中评社记者:

我们注意到,在住房方面,《规划》提出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如何推动有关举措落实落地?谢谢。

潘伟: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通过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不断加大对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的保障力度,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督促各地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公租房保障工作,强化困难群体基本住房保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去年底,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2200多万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其他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同时,各地还加大了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环卫工人等困难群体的优先保障力度,让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继续指导和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其他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同时,继续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提升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当前,人口净流入量大、房价高的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比较困难,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供给。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去年6月,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韩正副总理出席并讲话。

一年多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地方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总体责任,城市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城市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帮助降低租赁住房建设成本,引导各类主体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应新市民、青年人的租住需要,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缓解了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二是调整了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促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十四五”期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分别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47万、60万和40万套(间),均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左右;40个重点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约为26%。三是为城市吸引人才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撑。上海、西安等很多城市都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布局在新城或产业聚集区,吸引新市民、青年人到城市就业,提升了城市竞争力。

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细化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加强监督管理;省级政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监测评价。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香港中外新闻社记者: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化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请问有哪些具体的举措来推进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以及推动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谢谢。

欧晓理: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第一次统筹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并将生活服务纳入到《规划》的范围。应该讲,这是这次《规划》编制的一个很大的创新点。所谓普惠性的非基本公共服务,指的是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所谓普惠性,主要强调四点:一是付费可享有,二是价格可承受,三是质量有保障,四是安全有监管。《“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就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以及推动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提出了一系列举措。首先,对非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提出要紧紧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领域普惠性、规范性的服务供给,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总体上看,主要是要做好降成本、促普惠、强监管三方面的工作。降成本,就是要统筹用好规划、土地、投资、税收、金融等多种支持政策,帮助降低服务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扩大服务供给。促普惠,就是按照保本微利、优质优价、节约资源、公平负担的原则,加快理顺公共服务价格,引导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提供与当地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遏制过度的逐利行为。强监管,主要是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管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强化政府事中事后的监管能力,健全公共服务机构的评审评价体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提高服务质量。这是对于非基本公共服务。

对于生活服务,《规划》提出要适应人民群众需求增长和消费升级趋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强化服务标准,做大服务品牌,优先发展能够与公共服务密切配合、有序衔接的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推动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互嵌式、阶梯式发展,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探索方向、拓展空间、积蓄能量。重点要两手抓,一手抓品牌,一手抓标准。

抓品牌,就是鼓励塑造代表性、特色化的服务品牌,保护传承“老字号”,开发打造“特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支持服务企业拓展经营领域,促进跨界融合发展,鼓励发展体验服务、私人订制、共享服务、智慧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

抓标准,就是要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完善生活服务国家标准,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以标准化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支持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健全生活服务认证认可制度,推动生活服务职业化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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