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院长6年受贿四千万全用来南宁梧州购房
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披露了广西藤县“小官巨贪”卢文德贪腐案详情。
据披露,在一年多前才摘掉“国家级贫困县”帽子的广西小县城藤县,卢文德在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的6年间,为医疗设备供应商、药品供应商、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供应商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140多次,受贿总计4036.2万元,全部贿款以亲友及下属的名义在广西南宁市、梧州市和藤县等地购买不动产一批。2021年12月28日,藤县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卢文德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县疾控中心主任被查,在医院任上6年间受贿4036.2万元
据公开履历,今年46岁的卢文德,1975年8月出生,广西藤县人。藤县隶属于广西梧州市,2020年5月退出国家级贫困县序列。
卢文德22岁大学毕业就回到家乡的医院工作,33岁就任藤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任职5年。
2013年4月,38岁卢文德调任藤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当年底升任院长。据法院判决书显示, 卢文德在藤县人民医院上任后就开始了受贿行为,至2019年5月卸任藤县人民医院院长,6年间受贿4036.2万元。
此后,卢文德调任藤县疾控中心主任。
2020年12月2日,藤县召开全县医疗卫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查处的县中医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李新远严重违纪违法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敦促有关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交代问题。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彼时卢文德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盯上”,心存侥幸的他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只打算拿几百万受贿款来蒙混过关。
警示教育大会一个月后,2021年1月,卢文德被宣布接受审查调查。
将4036.2万元受贿款在南宁市、梧州市和藤县等地购房
卢文德被采取留置措施后,县纪委监委调查组来到其常住的一栋房屋,从卫生间、厨房到房间、杂物房……没有发现存放大额现金的迹象。经查,卢文德本人及近亲属的银行账户也没有任何代存现金的迹象。
然而,在对与卢文德关系密切的人员进行摸排时发现,其身边的工作人员小张有多处不动产,资产总额近千万元,与收入严重不符。据小张交代,他名下的6处房产,房本在其名下,但实际都是卢文德的。
此外,卢文德的大哥碍于兄弟情面,不仅自己出面代弟弟购买了多处房产,还说动一个亲戚帮卢文德买房,隐瞒非法所得。卢文德的小舅子也帮他买房。
据卢文德交代,他经所谓的“高人”指点,将原先自己保管的一批不动产证,分别转移到有关亲戚、朋友手上,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经查,2013年4月至2019年6月,卢文德先后收受贿赂140多次,他将4036.2万元受贿款在广西南宁市、梧州市和藤县等地购了一批不动产,但全部登记在兄弟及亲友的名下。
卢文德交代,为了“安全”地收受这些巨额好处费,卢文德要求药品、医疗设备供应商携带现金,开小车到其指定的公路边或荒坡野地“交货”。“我天天担心收受的回扣现金款被发现,只好用这些钱以他人名义买了大量不动产。”
2021年6月,卢文德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藤县纪委监委通报称,卢文德贪婪腐化,擅权妄为,严重损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形象,严重破坏任职单位政治生态。其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在高压态势下顶风违纪,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多名供应商的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旅游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漠视党纪国法,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济上贪婪成性,利用手中职权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在医疗设备、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采购及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供应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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