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环卫工人工资556万元,为何八年无人发现
河北省纪委监委近日通报:2014年至2022年,延辉担任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站前市容环卫大队大队长等职务期间,通过本人或安排下属借用他人银行卡虚报冒领环卫工人工资556万余元。延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延辉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作为一名城管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冒领环卫工人工资556万元,数额巨大,性质十分恶劣,是典型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网友热议较多的是,为什么延辉可以冒领环卫工人工资长达八年?根据通报,虚报冒领的部分是根据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和考核办法进行申报的,打的是一线环卫工人的旗号。这种“虚报冒领”的手段并不复杂,只要“把关”稍严一点,就会觉察到有问题。但为什么长期没有发现呢?其实答案也不复杂,肯定存在内部管理失范、管理盲区被无视等问题。
近年来基层单位某些握有权柄者冒领群众工资、补贴等,不时见诸报端。2021年,辽宁营口市纪委监委查办了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原站前二所副所长李某等人虚报冒领工人工资问题,6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2017年,浙江一环卫站长因虚列员工套取工资被判刑。还有一些案件中,某些基层干部互相勾结,甚至集体“设计”虚报冒领。
此类事件何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有些虚报冒领行为何以多年不曾被发现?人们有理由发问:那些先后被查处的案件,除了追究涉嫌违法犯罪“捞钱”人的法律责任,对相关干部和监管部门是否也问责了?
事实上,像“虚报冒领”这样的事之所以会发生,上级的监管往往流于形式,而员工就算有所觉察,也缺乏不平则鸣的渠道。加上一些环卫工并非“编制内”人员,有的是出自农村的务工人员,在单位里更显被边缘化,合法利益更容易被忽视。在这种情况下,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更加需要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才能阻止居心不良的人有机会钻空子。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发挥问责的利剑威力。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明确了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干部要根据错误情节予以问责;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要根据造成的后果,予以纪律处分。
城管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冒领工人工资556万,作案达8年之长的事实表明,他既掌握了本单位的话语权,也洞察监管漏洞所在,从而可以轻易地“合作共赢”。虚报冒领者并非运用了多么高明的“技术”,相反,一些“蛀虫”的手法非常低级、笨拙。这意味着,除了查处涉案人员,对于单位、部门负责人的失职、渎职等问题,也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一个单位直到一个行业,必须从机制上扎密篱笆、清除隐患、关口前移,才能压缩“作妖”空间。这些,都离不开激发起各级管理干部和监管人的责任心,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问责制度的执行效力,防止权力滥用,才能防止“虚报冒领”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原题为《冒领环卫工人工资556万元,为何八年无人发现》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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