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受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上诉一案
时间:2020-07-10 阅读:1322
据上海二中院官方微信7月10日消息,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一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移送的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的上诉材料,并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受理。
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审理。
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庭审历时16小时,当庭宣判,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6月18日,王振华代理律师陈有西在社交媒体发文,称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此言论一出,引起了一场舆论大讨论。陈有西等代理律师为王振华做“无罪辩护”也引发广泛质疑。
受害女童代理人上海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希望推动上级检察机关、上海二分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该案抗诉,让王振华获得5年以上,最高15年的刑期。
网友评论